商河县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方案
| 招商引资政策 |2016-03-01
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商河县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商河县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月22日
商河县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方案
为提升全县食品安全整体保障水平,切实落实监管责任,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济政办字〔2015〕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以城市食品安全为突破口,以创建食品安全城市为抓手,切实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落实属地责任,监管部门依法履职,企业依法诚信经营,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食品产业健康发展,加快形成“上下统一、责任明晰,运行高效、保障有力,无缝衔接、全程监管,符合实情、科学合理”的监管格局,推动我县食品安全整体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基本目标
(一)食品安全状况良好。全县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持续稳定在较高水平,尤其是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蔬菜、水果、肉及肉制品、蛋、水产品、乳制品、保健食品等主要食品和专供婴幼儿及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安全状况稳定在较高水平。创建期间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二)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到位。建立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保障监管所需人、财、物的投入,建立食品安全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监管执法实现全覆盖,有效整治食品安全问题;食品行业依法诚信经营,产业健康发展;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基本形成。
(三)群众满意度显著提高。群众及社会各界对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食品安全工作措施认可度高,对食品安全现状总体满意度在70%以上。